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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长宇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现为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以来一直致力于房地产法律领域的研究及实践,擅长:房地产纠纷、建筑工程纠纷、二手房交易纠纷、国有土地转让纠纷、拆迁补偿纠纷、离婚房产分割纠纷等辩护工作。是典型的学者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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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笔记

房屋买卖按揭贷款有哪些种类?

个人购买房屋,如不能一次性支付购房款的,可以选择申请贷款。贷款的种类包括商业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和贴息贷款四种。下面对四种贷款作一简要介绍:

1.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是商业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其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较其他形式的住房贷款利率略高。只要申请人交足银行规定成数的购房首付款,并具有稳定的收入用以偿还贷款本息即可申请使用银行按揭贷款。

2.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政策补贴性质,贷款利率低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也就是说,在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利率和银行存款利率之间存在一个利差。对于已参加交纳住房公积金的居民来说,贷款购房时,可以选择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

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对最高限额有一定限制,如果需贷款数额超过这个限额,不足部分要向银行申请住房商业性贷款。这两种贷款合起来称之为组合贷款。组合贷款利率较为适中,贷款金额较大,因而被贷款者较多选用。

4.个人住房担保贴息贷款:此种贷款虽然名义上是银行发放的商业贷款,但在借款人每月按商业贷款利息偿还贷款后,就其可申请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部分可以获得由政府住房基金提供的利息返还,从而补平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之间的利差。申请该种贷款的买房人需参加交纳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对于买房人来讲不仅可以获得公司金贷款利率水平待遇,还可以省去办理组合贷款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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