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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长宇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现为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以来一直致力于房地产法律领域的研究及实践,擅长:房地产纠纷、建筑工程纠纷、二手房交易纠纷、国有土地转让纠纷、拆迁补偿纠纷、离婚房产分割纠纷等辩护工作。是典型的学者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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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契约相关规定
房屋买卖契约公证作用是什么?
答:房屋买卖契约公证可以保征买卖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签订房屋买卖契约,完善条款,保障《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贯彻执行,预防、减少房屋买卖纠纷,维护房产市场交易秩序,及时制止欺诈、强迫买卖等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房屋买卖契约公证需要哪些手续?
答: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及其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卖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其复印件;
3、出卖共有的房屋,共有人(如丈夫或妻子)须到场表示同意或出具书面意见(须经公证员确认);
4、契约文本和评估手续。
公证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答:首先审查买卖双方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实践中假材料很多,如假身份证、假户口、假房照、假委托书、假父母、假子女、假夫妻等等,提供的假材料的目的就是想办假买卖,总有一方上当受骗,公证在这里起到打假作用。其次是审查房屋共有人是否知晓和同意,有的卖房人瞒着妻子或丈夫卖房子,导致侵权,致使产生纠纷,打官司,通过公证防止和避免纠纷发生,维护社会安定。第三,出具公证书,凭公证书领取过户的产权证。
办理一份公证需多长时间?
答:市公证处在房产交易市场一站式办公,办公设备现代化,使用电脑公证书自动生成系统,如果手续齐全,一份买卖公证从受理到出证一般半小时之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