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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长宇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现为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以来一直致力于房地产法律领域的研究及实践,擅长:房地产纠纷、建筑工程纠纷、二手房交易纠纷、国有土地转让纠纷、拆迁补偿纠纷、离婚房产分割纠纷等辩护工作。是典型的学者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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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确权

有误土地使用证暂停更改 将出台新宅基地确权办法

朝阳区小红门乡龙爪树村村民凌先生反映:外公刘德山1980年在村内建造的房子,近日却突然发现西南侧的3间房子未登记在《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上,而是登到了邻居家的使用证上。邻居把房子转手卖了,买主上门要求我们退房,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办。

  核实:经与1993年的《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比对,刘德山居住的这3间房确实没出现在使用证上。该村的多位村民和村领导也向记者证实,这3间房是刘德山所建造,并一直居住。该村的村长陶德有说,使用证是10多年前所确定,可能是当时丈量有误。

  回复一:小红门乡政府规划科李先生说,《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是1993年登记的,因农村房屋建设不规范,可能在登记的时候出现纰漏,但需要到发证机关区国土资源局更改。

  回复二:朝阳区国土资源局权属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说,因上世纪90年代初确定农村宅基地时不规范,类似的登记错误的情况比较多,由此也引发不少拆迁纠纷。目前,北京市已暂停对《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的更改。市国土资源局即将出台新的农村宅基地使用确权办法,对农村宅基地重新确权,重新确权后,旧有的《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也将作废。在此之前,如果因当时的登记错误引发拆迁纠纷,双方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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